城市建设学院分团委章程
点击量:
城市建设学院分团委章程
(2012年11月修改审案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城市建设学院分团委是院党总支、校团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,是院党总支、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助手,是院全体团员学习马克思主义,进行共产主义实践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,造就自我的学校。
第二条:城市建设学院分团委的宗旨是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贯彻院党总支、校团委、学生党支部的指示精神,做好党的组织助手和后备军,同时开展团的一系列活动,增强团的意识,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生命力。促进团员同学的全面发展,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。
第三条:城市建设学院分团委的任务是:
1、 执行院党总支、上级团委和学生党支部的决议;
2、 结合形势开展旨在加强共产主义教育的活动,加强邓小平理论的学习,帮助团员学生树立远大的革命理论,树立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心,培养“四有新人”;
3、 结合大学生实际,组织团员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锻炼,提高实际工作能力;
4、 组织一系列活动(如义务活动、组织生活、参观、学习先进、交流等),使团员加强团的意识和集体观念,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;
5、 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为党组织培养、推荐入党积极分子,做好推优入党工作;
6、 院分团委有向院党总支反映团员愿望的义务;
7、 院分团委指导学生会工作和各班团支部的工作;
8、 加强本院与其他各院系之间的联系,相互学习,相互促进;
9、 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,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战斗力和生命力;
10、加强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,提高团干部业务水平,培养一批合格的团干,积极向学校团委、校学生会推荐合格的干部。
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
第四条:城市建设学院分团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,全体团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,有对院分团委工作进行讨论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。
第五条:院分团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团员代表大会,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,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。在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由其产生的分团委委员会领导全部工作。
第六条:院分团委委员会的基本职权是:
1、 在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分团委工作;
2、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;
3、 选举产生副书记,任免或批准任免其他干部;
4、 决定分团委重大问题;
5、 委员会在必要时召开委员会会议,讨论决定院重要问题。
第七条:分团委书记由教师委员担任,教师委员凡经院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,除教师委员人员变更、工作变更之外,换届选举中,其委员资格继续有效,自动当选;副书记及各部成员,则由委员会产生,行使权力到下一次团代会召开为止。
第八条:分团委委员会下设副书记、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实践部和信息部。
第九条:分团委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,必要时,可随时召开组织的工作会议。各部长、各支部书记汇报工作研究问题,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,会议一般由办公室主任主持,副书记向书记汇报。
第三章 经费
第十条:院分团委的工作经费来源于院学生活动的经费、团员缴纳的团费和团员勤工俭学收入。
第十一条:经费的预算、使用应先报分团委书记批准后方可使用,经费一律以发票或有效收据报销。
1、 各项所有款项之报销单据须经手人签名及副书记签准,方能报销;
2、 各部长如需预支须经得副书记的同意;
3、 凡30元以上的预支申请或报销单据须先经书记同意后才能兑付;
4、 各部的报销单要即销即报,不可堆在一起集中报销,并统一到办公室主任处报销。
第四章 分团委书记、副书记、办公室、各部职责
第十二条:分团委书记职责:
1、 代表院党组织指导院分团委工作;
2、 对分团委的工作全面负责,决定重大事务,同团员保持密切联系,教育团员团的基本知识,在团员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3、 及时准确地传达和组织学习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、文件,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以及认真做好工作总结;
4、 经常注意了解团员青年的学习、思想和工作情况,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向党组织反映;
5、 教育、引导先进团员向党组织靠拢,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;
6、 代表本院分团委向院党总支、校团委汇报工作,反映情况;
7、 指导和加强院分团委的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,增强分团委的战斗力和凝聚力。
第十三条:分团委副书记职责:
1、 在院党总支、上级团委领导下,积极配合分团委书记开展工作,处理日常事务;
2、 负责制定分团委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、监督计划的实施;
3、 定期召开支部会议,安排好“三会一课”的内容;
4、 加强与校团委、兄弟院系分团委的联系,与他们交流经验,促进本院团学工作的顺利开展;加强本学院团务工作的更新与宣传,提高本学院的知名度;
5、 定期检查分团委各部门和各支部的工作情况,向分团委书记汇报;
6、 结合本院团员的实际,组织开展一些有利于团员身心健康、丰富团员生活、增长团员知识的活动;
7、 和学生会密切联系,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;
8、 承办团员资料卡,积极向上级组织反映团员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;
9、 把好关,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发展对象;
第十四条:办公室职责:
1、 负责分团委日常工作,负责落实分团委正、副书记的各项通知,协助正、副书记开展各项工作;
2、 负责召集主持分团委工作例会,并做好考勤、记录,形成文字资料;
3、 负责起草、整理、保存分团委相关文件和档案,健全各种规章制度;
4、 负责分团委费用的支出、统计和报销,负责保管分团委的各种财产;
5、 统一办公室使用、管理和维护公约的执行;
6、 撰拟工作计划,督促协调分团委各部门工作,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度,做好工作总结的收缴;
7、 掌握校内外工作信息,及时通知各部门调整各项工作计划和准备下达任务的开展;
8、 负责对表现突出的集体、个人进行表彰的有关工作;
9、 收集全院同学对分团委工作的各项意见,向上级反映,监督各部门改进工作。
第十五条:组织部职责:
1、 经常对团员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,提高团员素质;2、 提出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要求,并督促和指导团支部过好组织 生活;
3、 了解青年的思想状况,及时建议分团委或上级团组织对青年进行表扬、批评和处分;4、 做好团费收缴,团员人数统计,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;5、 协助分团委正、副书记做好团员资料卡的工作;6、 重视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,培养和选拔团干部,做好团干部的组织管理工作,向分团委汇报干部表现情况;7、 做好一年一度的团员评议、团支部推优工作及干部培训和干部考察工作;
8、 做好每学期的推优入党、推优入党校、推优入党章学习小组三项推优工作以及党员资料的整理工作。
第十六条:宣传部职责:
1. 围绕校风、学风建设,对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;
2. 抓好本院团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,在全院团员、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;
3. 培训本院专业各班级内部的宣传小组做为分团委内部的后备力量;
4. 指导本院各班级团支部宣传委员开展各项宣传工作;并做好对优秀团员与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;
5. 负责院内宣传经费的预算、开支以及宣传物品的购买;
6. 负责加强团的宣传阵地的建设,办公室内部宣传用品、院旗等的管理、支配与使用,并对本院的宣传橱窗与宣传栏的管理;
7. 配合校团委宣传部对各项省级、市级、校性活动等的重大主题活动办好宣传栏,在重要大型活动中担负会场的设计与布置,加强对各项团学活动的传单、海报与横幅的宣传。
第十七条:实践部职责:
1、 负责分团委的外联工作,扩大本院与外单位或组织的联系面,反馈有关信息,以供分团委工作参考;
2. 负责本院贫困生的各项工作,包括协助我院贫困生有关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的申请事宜,建立贫困生档案,了解贫困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;对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申请资料的整理,定期对资料进行更新;
3、 负责与外单位或组织的联系工作,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,开展好勤工俭学工作;
4、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,配合校团委实践部搞好寒暑假的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,引导同学了解社会,认识社会,锻炼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,增加同学们的社会经验:
5、 加强本院青年志愿者小组的管理和联系,了解其需要,组织和指导其开展各项有益活动。
6、雷锋月的活动组织,组织同学参加献血!
第十八条:信息部职责:
1、 围绕校风、学风建设及党在各个时期的宣传工作中心与重点,对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;抓住本学院的信息宣传教育工作;在全团员、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宣传活动;
2、 组织协调摄影、记者对本院开展的活动进行摄影及跟踪报道。并及时向校主团委、新闻中心及广播台报道和反映本学院的各项活动以及团务工作情况;
3、 出版院刊,报道近期本学院重要活动以及团务工作情况,反映专业情况,展示学生优秀文学作品;
4、 指导各支部开展、办好具有本支部特色的班报、班刊,发掘、培养网络和信息人才;
5、 配合校团委宣传部办好各项征文、征稿活动;
6、以书面、电子刊物及网络等多种形式扩大本部门分团委对内对外的宣传范围,及时更新网页信息;
第十九条:网络部职责:
1、 围绕校风、学风建设及党在各个时期的宣传工作中心与重点,通过网络形式对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;抓住本学院的信息宣传教育工作;在全团员、学生中开展网页形式的舆论宣传活动;
2、 组织协调进行学院网站的更新及制作,以及学院论坛的管理,避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、污秽言语等相关信息;
3、 指导各支部开展、办好具有本支部特色班级网页,发掘、培养网络人才;
4、 配合校网络部进行网页设计等相关活动的开展;